【文艺评论】人人读书-“阅·见彼此” |在“生生”视域中理解中国艺术——读朱良志《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》

作者:黄楚雯 时间:2026-02-22 点击数:

朱良志在《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》中,以“生生”为核心观念,试图从中国传统思想的内部理解中国艺术的根本取向。不同于以风格演变或技法体系为中心的艺术史叙述,作者将中国艺术置于一种以生命生成与流动为中心的理解视域之中,认为艺术并非对对象的再现或形式的建构,而是一种与天地万物相感通的生命活动。正是在这一“生生”视域下,中国艺术诸多看似分散的审美特征,才获得了内在的逻辑关联。

全书分为四编十五章,结构上呈现出由思想根源到艺术实践、再到体验层面与审美范畴的逐层展开。第一编“生生之源”从中国哲学的基本立场出发,指出中国思想并不以静态实体为世界的基本构成,而是将世界理解为气化流行、生生不息的整体。在这一思想框架中,生命并非狭义的生物概念,而是一种贯通天地、人伦与精神世界的存在方式。艺术正是在这一生命观的基础上生成的,它并不是对既成对象的描绘,而是生命自身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。

第二编“生生为艺”将这一生命观进一步落实到具体艺术形态之中。朱良志并未着力区分艺术门类之间的形式差异,而是强调它们在精神取向上的一致性:绘画、书法、园林等艺术形式,虽然媒介与表现方式不同,但都以呈现生命的流动、节律与生成状态为核心关怀。由此,艺术形式的意义不再是孤立的技法问题,而是与生命经验密切相关的存在方式。

第三编“体证生生”从审美体验的角度深化了前述论述。作者指出,中国艺术并不主要依赖概念认知或理性分析,而是强调通过“虚静”“共感”“物我相入”等方式,进入生命的真实状态。艺术在这里并非单纯的审美对象,而是一种需要被“进入”的过程。

第四编“生生之韵”则通过对若干重要审美范畴的讨论,进一步揭示生命观念如何在审美判断层面展开。诸如“明”、“远”、“新”、“适”、“圆”等概念,并非形式评价的标准,而是对生命状态整体感受的不同指向。

贯穿全书的重要问题之一,是对艺术“活法”与“死法”的区分。朱良志所反对的,并非技法或法度本身,而是形式脱离生命体验后所产生的程式化倾向。当艺术仅剩下可复制的规则与技巧,而失去与生命状态的真实关联时,便会转化为“死法”。这一判断为理解中国艺术传统中对匠气与僵化形式的警惕,提供了清晰的思想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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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一整体理解逐步形成的过程中,第六章关于中国书法生命精神的论述,对我产生了较为集中的启发。书法在这一章中并未被视为一门孤立的艺术类型,而是作为中国艺术生命精神的高度凝练形态加以讨论。作者强调,书法并非单纯的线条组合或形式构成,而是一种身体、气息与精神共同参与的生命活动。这一分析使“生命精神”这一概念在具体艺术实践中获得了更为直观的呈现。

需要指出的是,这一章对我的意义,并不在于其具体内容的丰富性,而在于它促使我重新回望全书的理论结构。通过书法这一具体例证,我更加清楚地理解到,朱良志的论述并非将哲学概念外在地加诸艺术之上,而是试图从艺术内部揭示其生命运行的逻辑。这也引发了我对自身研究方法的反思:如果研究仅停留在形式分析或概念归纳层面,而忽略艺术作为生命经验的属性,那么研究本身也可能陷入另一种“死法”。

总体而言,《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》展示了中国艺术以生命为核心的精神传统。它不仅为理解中国艺术提供了一条由哲学通向艺术实践的解释路径,也对当代艺术研究提出了方法上的启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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