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岁那年,我第一次完整读完《我与地坛》这本书。或许很多人对这本书的记忆还停留在中学语文课本节选的那篇《秋天的怀念》上,我已记不清是由于哪种契机致使我在十七岁买下这本书,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:仿佛这本书就是为了等我,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我长大、走进书店、买下它。我爱它,因为它就是我一定要爱上的书籍。
我爱它,因为书中映射了一部分我,或者说是儿时的我。他在《墙下短记》篇中写道:“独自贴近墙根我往回走,那墙很长,很长而且荒凉,记忆在这儿又出了差误,好像还是街灯未亮、迎面的行人眉目不清的时候。晚风轻柔得让人无可抱怨,但魂魄仿佛被它吹离,飘起在黄昏中再消失进那道墙里去。捡根树枝,边走边在那墙上轻划,砖缝间的细士一股股地垂流……咔嚓一下所送走的,都扎根进记忆去酿制未来的问题。”好似确是如此,记忆与印象中,确有那么一瞬划墙而走的画面。只是,逃离那座墙后,我彻底失去了童年。咔嚓一下送走的,是我倒不回的昨天。在风云诡谲的快节奏时代,痛不知道同谁讲,眼泪也没法总流,历经几年的生长痛,好似变成了半个大人,以至于我快要忘记从前那个捡起树枝、划墙而走的小孩。我在读到这段文字时突然闪回出曾经那个我,史铁生先生的文字伟大之处就在此:平静如细流般流淌,但却令人澎湃,好似全身都因找回一部分自己而涌动。

我爱它,因为真情实感的文字最令人动容,我永远为此流泪。“我最记得母亲消失在那面青灰色高墙里的情景。她当然是绕过那面墙走上了远途的,但在我的印象里,她是走进那面墙里去了。没有门,但是母亲走进去了,在那些高高的树上蝉鸣浩大,在那些高高的树下母亲的身影很小,在我的恐惧里那儿即是远方了。”读至此处,我不经悲恸,儿时母亲绕过那面墙便于“我”而言是远方,但在如今,母亲却永远地绕进了那面青灰色高墙。“我”永远地失去了母亲。拒马河悲喜不惊,几十年如一日地翻动,流向不名处。可是母亲,母亲永远地停止在四十九岁了。十九岁的少女会料想到三十年后自己将永别人世吗?当然不能。她当然料想不到自己所向往的幸福的家庭、引以为傲的写作的梦想、鲜红的象征着自由的裙裾都如拒马河的流水,奔流不息、消逝得再无踪影。想到这儿,我的心脏连同耳朵和胃都抽痛了一下,细细密密地疼,蔓延至全身。

我爱它,因为它总能填补我灵魂的空白。十七八岁的年纪,会面临许多第一次,第一次受挫、第一次迷茫、第一次焦虑到痛哭……面对种种未知,我庆幸自己遇见《我与地坛》。“大劫大难之后人不该失去锐气,不该失去热度,你镇定了但仍在燃烧,你平稳了却更加浩荡。”“你要春天也去谛听秋风吗?你要少男少女也去看望死亡吗?不,他们刚刚从那儿醒来。写作的季节,老人听见:灵魂不死——毫无疑问。”我是在一个温暖的春天读到这段文字。写作的季节,我听见:灵魂永存。我们年轻、我们狂热、我们张扬、我们才华横溢而束手无策——因为我们是春天。嚣张、风情万种、放浪不羁、不撞南墙不回头,是春天的必然。势必要走尽无数长夏,听见秋风,生命便成了圆。这本书给予我许多勇气,让我学会承受苦难。原来真的会有一本书,教我思考、自省、内心强健。

时至今日,我已记不清是第几次阅读这本书,常看常新,我在这本书上深有体会。每次打开,都怀着与往日截然不同的心情,看着书中留下的随笔和折起的书角,那时的记忆便淡淡晕染开来,惊不起涟漪却留下擦不掉的水痕,模糊不清的往日,我曾与你共振。
我说,是命运吧,命运让我与你相遇。《我与地坛》,残疾的人书写伟大的文字。
